6.3.1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6.3.2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方向对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6.3.3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慎重收起,如遇对方名片有难以确认的文字,马上询问清楚;
6.3.4若想要获得对方的名片,应用试探的语气“您方便给我名片吗?”“请留下您的名片好吗?”等。若对方没有,要礼貌地询问对方姓氏、电话号码等并做好记录;
6.3.5交换名片时,可以右手递交名片,左手接拿对方名片;
6.3.6上司在旁时,不要先递名片,要等上司递上名片后才能递上自己的名片;
6.3.7对收到的名片应按行业类别等内容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7、礼仪规范检查
7.1本公司员工要按照本守则内容注重自己的仪表,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各部门主管在每天早上上班时应对员工的精神状态和仪表进行检查,若发现有精神状态不佳、仪表不合规范的员工,应即令其改正。
7.2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其精神状况、仪容仪表,若有不合规定要求的令其改正。
7.3人力资源部在检查员工精神仪表过程中,若发现某部门有员工精神仪表不合规定要求的,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该部门主管和员工同时进行纠正、处罚。
7.4以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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