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在分别通知的办法相比,贴榜的老办法有缺点,是投考的人必须走到榜前才能知道是否录取。我就是没有及时走到榜前吃了不少苦头的。考北京大学的人一般是住在沙滩一带的公寓里,我刚为有个亲戚在朝阳学院上学,由他代找住处,住在靠近东直门的海运仓,离沙滩有六七里路。考北京大学完毕,自然不知道能不能录取,于是继续温课,准备再考师范大学。也巧,这一年夏天特别热,晚上在灯下解方程式,蚊子咬,汗流浃背。就这样,有一天,公寓的伙计送来个明信片,说放在窗台上几天了,没人拿,问问是不是我的。接过一看,是同学
录取以后,第一次入学,办手续,交学费十元,不能通融。推想这是因为还在大门以外。手续办完,走入大门,情况就不同了,从第二学期起,可以请求缓交。照规定,要上书校长,说明理由,请求批准。情况是照例批准,所以资格老些的学生,总是请求而不写理由,于是所上之书就成为非常简练的三行:第一行是“校长”,第二行是“请求缓交学费”,最重要的是第三行,必须写清楚,是“某系某年级某某某”,因为管注册的人只看这一行,不清楚就不能注册入学。
北京大学还有一种规定,不知道成文不成文,是某系修完,可以转入同院的另一系,再学四年,不必经过入学考试。有个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