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武汉市教育局2009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编制标准和各学科教师的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实行人事代理)。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师资队伍,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提供师资保证。
二、招聘对象
1.中学教师
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2.小学教师
2009年全国普通专科及以上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为武汉市中心城区生源)和2008年全国普通专科及以上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为武汉市中心城区生源)中尚未初次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遵法守纪、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管理、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尚未认定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和面试,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派遣手续后方能聘用;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取得全省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核合格证后可报名,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聘用;2008年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年龄。在2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它。中学教师具备计算机二级及以上水平(理科)或计算机课程合格(文科)、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及以上。
四、招聘名额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考试,考试范围参见《武汉市教育局2009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意见》,详情登录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划定及格线,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由区教育局商区人事局组织实施。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六、确定聘用人员
由区教育局商区人事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应手续。
七、聘用人员管理
被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分配至各学校,并与各用人学校建立合同制聘用关系。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八、报名及相关要求
根据武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受理并审核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09年2月25日至2月27日
2009年3月2日至3月5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17:00
报名地点:武汉开发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027-84897867 联系人:陈老师
报名携带资料:
(1)填写《武汉开发区求职人员登记表》;
(2)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名序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学校盖章);
(5)教师资格证书或全省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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