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其它工程作业安全常识
第一节 金属焊接、气焊(割)作业
安全常识
金属焊接、气焊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容易造成触电、火灾及电弧伤害等事故。因此,每个焊工应熟识有关安全防护知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劳动保护意识,确保作业者的身体健康。
1、 焊机一般采用380V或220V电压,空载电压也在60V以上,因此焊工首先要防止触电,特别是在阴雨、打雷、闪电或潮湿作业环境中。
2、 焊工作业时要穿好胶底鞋,戴好防护手套,正确使用防护面罩,不得光膀子、穿拖鞋或赤脚作业。
3、 更换焊条时要戴好防护手套,夏天出汗及工作服潮湿时,注意不要靠在钢材上,避免触电。
4、 电、气焊作业时,由于金属的飞溅极易引起烫伤,火灾,因此要切实做好防止烫伤、火灾的防护工作。
5、 焊工作业时穿戴的工作服及手套不得有破洞,如有破洞,应及时补好,防止火花溅入而引起烫伤。
6、 电、气焊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防。严禁在储存有易然、易爆物品的室内或场地作业。
7、 露天作业时,必须采取防风措施,焊工应在上风位置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不宜作业。
8、 高处作业时,应仔细观察作业区下面有没有其他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焊渣飞溅造成下面人员烫伤或发生火灾。
9、 焊接电弧产生的紫外线对焊工的眼睛和皮肤有较大的刺激性,因此必须做好电弧伤害的防护工作。
10、 焊工操作时,必须使用有防护玻璃且不漏光的面罩,身穿工作服,手戴工作手套,并戴上脚罩。
11、 开始作业引弧时,焊工要注意周边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强烈弧光伤害他人。
12、 在人员众多的地方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屏风挡隔。
13、 清除焊渣、铁锈、毛刺、飞溅物时,应戴好手套和防护眼镜,防止损伤。
14、 搬动焊件时,要戴好手套,且小心谨慎,防止划破皮肤或造成人身事故。
15、 焊工高处作业时要用梯子上下,焊机电缆不能随意缠绕,要系好安全带。焊工用的焊条、清渣锤、钢丝刷、面罩等要妥善安放,以免掉下伤人。
第二节 爆破工程作业安全常识
一、爆破作业的概念
1、爆破工程是指在基础工程施工中,常会遇到顽石或岩石等需要爆破作业来解决。
2、 爆破施工危险大。导致爆破工程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⑴对爆破材料的品种和特性以及运输与贮存情况不了解,导致装卸、搬运不当引起爆炸造成伤害。
⑵对引爆材料的选择及其引爆方法等不了解或使用不当造成爆炸。
二、预防爆破事故的安全措施
1、具有爆破资格的单位才有资格从事爆破工程。爆破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
2、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配合工作的辅助工,不能从事装药、引爆等工作。
3、 实施爆破时,放炮区要设置警戒线,设专人负责指挥,待装药堵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
4、 在地面以上构筑物或基础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上铺盖草垫和草袋(内装少量砂土),作为第一防护线,最后再用帆布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胶帘(垫)和帆布应用钢丝或绳索拉捆牢。
5、 对附近建筑物的地下顽石或岩石基础爆破,为防止大块抛掷爆破体,应采取橡胶防护垫防护。
6、 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顽石或岩石基础爆破时,为在爆破时使用周围的建筑物不被打坏,也可在其周围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坚固木板加以防护,并用钢丝捆牢,与炮孔距离不小于500mm。如果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的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mm),加以防护。
第三节 钢筋工程作业安全常识
钢筋工程是构筑物建造过程的主要分项工程。其施工过程中不但作业工序复杂、工作面广、施工时间较长、作业人员数量多;而且构筑物的高度,跨度,面积,建筑立面,建筑用途等工程特点,都影响人力物力资源的投入。
在钢筋加工时,常因使用钢筋加工机械不当,发生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或在绑扎钢筋时,由于作业面搭设不符合要求、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因此日常作业时应注意:
1、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时,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3、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先用脚踩紧。
4、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 m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凳。
7、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 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登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登。
9、 绑扎高层建筑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 起吊钢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地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四节 油漆、防水工程作业安全常识
油漆、防水作业容易 发生中毒窒息、火灾事故。作业中应注意:
1、 尤其材料和防水材料通常都具有毒性、刺激性或易燃易报爆性,必须设专用库房存放,且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易挥发性的尤其、防水材料必须存在密闭容器,设专人保管。库房应有良好通风,设置消防器材,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严禁烟火”标志,严禁住人,与其他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2、 施工作业中,要尽可能保持良好通风,按规定戴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专门防护面罩;作业人员眼睛带火种,严禁明火与吸烟,每间隔1-2小时就应到室外空气新鲜地方换气;感到头痛、恶心、胸闷、心悸应停止作业,立即到室外换气。
3、 在密闭缺氧空间内作业(如罐体内油漆,建筑水箱防水等)。要有专人监护,有风机不断送新风,并每隔1-2小时到室外换气休息
4、 夜间作业,照明设备应有防爆措施;在喷漆室或金属罐体内喷漆要设接地保护,防静电聚集。
第五节 砌体和抹灰工程作业安全常识
砌体和抹灰施工作业时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作业中应注意:
一、砌筑工程
1、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砖;在同一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两人以上同时砌筑作业。
2、不准使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垫高作业,不准使用施工用木模板、钢模板等代替脚手板。
7、 所用工具必须放妥放稳,灰桶、吊锤、靠尺等不准乱放乱丢,防止掉落伤人。
4、砍砖时应注意碎砖跳出伤及他人,应蹲着面向面砍砖。
5、如遇雨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遮盖措施,以防大雨将砌筑砂浆冲洗,使砌体倒塌。
6、砌基础前必须检查槽壁土质是否稳定,如发现有土壁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理,不得冒险作业。对槽边有可能坠落的危险物,应先进行处理后,方可作业。
8、 在加固支撑的基槽内茄筑基础时,特别在雨后及排水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支撑有无松动变形,如发现异状,应立即进行重新加固后,方可操作。
9、 拆除基槽内的支撑,应随着基础砌筑进度由下向上逐步拆除。
10、 不准在护身栏杆上坐人,不准在正在砌筑的墙顶上行走。
11、不准站在墙顶上刮逢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墙角垂直等工作。并严禁脚手板高处墙顶吊悬茄筑,以防操作人员疲劳、头晕,掉下摔伤。
12、砌筑山墙时应尽量争取当天完成,并加设起桁条或支撑。如当天不能完成,应设双面支撑,以免被风吹倒或变形。在人字墙脊上工作时,如上下必须经过桁条,须注意检查桁条是否搁稳及望板是否钉牢固。使用木板挂线砌山墙标志时,应注意其他人员经过踢线引起事故。
13、砌筑砌块时,操作人员要双手抓紧,注意防止压伤手指,当搬上墙后,要放平稳,以防掉下,砸伤手脚。
二、抹灰工程
1、楼层尚未铺好楼板或脚手板以前,不准用梯子搭设在楼梯或斜坡上进行高处作业。楼板或架子上堆放施工用料,须严格控制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重量,堆放材料要放置平稳。
2、 在施工前应先检查脚手架及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有不妥之处,应采取措施立即完善;否则不得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