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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副部长 全国普法办副主任xxx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

04-01 13:44:50   浏览次数:666  栏目:政法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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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副部长 全国普法办副主任xxx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xx年5月13日)   
同志们:   
  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关于这次会议的收获,与会全体同志有三点共识。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令人精神振奋、倍受鼓舞。昨天上午,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全体代表,并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罗干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四五”普法工作的成绩,深入阐述了加强普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普法工作队伍的亲切关怀,表示决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希望,要以出色的工作成绩为普法事业做出新的贡献。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7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对今后五年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与会同志一致认为,通过这次会议,明确了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表示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为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工作。三是总结交流工作,开阔了大家眼界和思路。会议全面总结了“四五”普法工作,有成绩,有不足,有启示。会议采取大会发言和书面材料的形式,交流了各地各部门“四五”普法期间的经验和做法,生动具体,各具特色,实践性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通过总结交流,提高了认识,开阔了视野,获得了启发,对下一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很有意义。   
  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是在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会议,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汇报会议的整个内容,包括中央7号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罗干同志重要讲话和吴爱英同志工作报告,特别是要汇报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抓紧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达好会议精神,让普法工作队伍的全体同志都能从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中受到鼓舞,都能充分领会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积极投身到“五五”普法工作中去。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四五”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开展工作,基本上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总的看,体现出以下五个特点。   
  1.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学习宪法,在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宣传,带头学习宪法。20xx年12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明确要求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宪法,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0xx年12月26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带动下,全社会掀起了学习宪法的热潮。中宣部、司法部专门下发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的通知,召开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学习宪法报告会。“四五”普法规划将每年的12月4日也就是现行宪法实施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前后,中宣部、司法部都围绕学习宣传宪法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法制征文、专家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可以说,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带动下,突出学习宣传根本大法,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氛围,是“四五”普法工作最鲜明的特点。   
  2.加强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贴近实际。各地各部门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广泛开展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针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整治、诚信建设等宣传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等问题,深入开展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突出抓好青少年学法工作,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突发的“非典”疫情,及时编印传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材料和挂图。上述这些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增强了实效性。   
  3.加强教育培训,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普遍增强。“四五”普法期间,针对重点对象,围绕重点内容,从中央部门到地方都加强了教育培训工作。中宣部、司法部组建了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各地也普遍成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全国共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讲座360多场,有15万多人次参加;全国95%的党校、行政学院把法制课列入了教学大纲。公务员基本上实现了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小时的要求,绝大部分省(区、市)建立了公务员学法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87%以上的中小学做到了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国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近6万期,240多万人次接受了培训。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以学法促用法、在用法中检验学法成果,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尚。   
  4.丰富宣传教育手段,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各地各部门努力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手段,使渠道更加广阔,载体更加丰富。中央和地方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纷纷开辟法制专栏和专题,涌现出了一大批深受社会欢迎的法制宣传品牌栏目。中央电视台开设了社会与法频道,一些省级电视台开设了专门的法制频道,近300家省、市电视台开设了法制栏目。为适应信息传播方式的新发展,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建立了中国普法网,目前全国已建立起100多个专业普法网站,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全国知名门户网站纷纷开设了法制栏目。“三下乡”、“四进社区”、法律进万家、送法下乡等活动,已成为对农村村民、社区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通过这些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效果更加明显。   
  5.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治实践水平有新的提高。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各省(区、市)都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23个省(区、市)成立了领导小组,98%的地级市和95%的县(区、市)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各部门、各行业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和司法行为。基层普遍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等活动。各地各部门把依法治理与法治建设、和谐建设、平安建设和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呈现出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的态势。   
  二、增强责任感,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根据中央的部署,“五五”普法规划已开始实施。贯彻“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要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1.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党在领导国家的实践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制建设理论。要深入学习宣传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用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学习宪法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真正使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原则等内容不断深入人心。要大力宣传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增强广大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和依法维权的意识。面对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和思想观念的日益多样化,工作中要始终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不给以法制宣传为名鼓吹西方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借题发挥,蓄意将个别问题普遍化,司法问题和经济问题政治化,借以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诋毁我国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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