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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和答案《经济法》模拟题一(3)

03-06 16:46:30   浏览次数:933  栏目:考前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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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种类。义务性规范是义务性规范是指定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2.【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种类。按照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经济法的渊源。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的含义。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商品房合同而形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该法律关系的客体并不是承建的商品房,而是承建商品房的行为。

  5.【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D项不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情形。

  6.【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本题虽然有“1年”的时间约定,但本题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因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该职员是否能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是不确定的,不属于必然到来的事实。

  7.【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所说的情况属于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8.【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代理行为。(1)选项A不正确,该行为在我国现行法中是代表行为,因为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选项B所述行为不发生任何法律上的意义,不属于代理;(3)代人保管物品与“第三人”没有关系,因此,选项C保管行为不属于代理;(4)保险公司的兼职业务员是在代理权限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独立的、直接向投保人(第三人)进行揽保行为,由被代理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责任,因此,选项D属于代理行为。

  9.【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处理。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0.【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代理的特征。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能够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不产生法律后果,虽然在形式上是受人委托进行某种活动,但不是民法上规定的代理。本题的A项没有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 B项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替他人实施法律行为,因此不属于代理;C项并不是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代理。
 

  11.【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根据规定,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规定,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起算,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12.【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最后一期履行期为2008年7月10日,则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此日开始计算。

  1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根据规定,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此,本题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2008年6月1日起计算。

  14.【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5.【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间。选项A、B、C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其诉讼时效均为1年,选项D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

  16.【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间和中止。(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10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乙2007年9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30天,只有进入10月1日后的2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所以本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20日。

  17.【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除斥期间。《担保法解释》采用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的观点,《担保法解释》第31条明确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18.【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19.【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判决和裁定的区别。(1)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2)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3)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阶段,而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20.【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审判程序。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该判决的执行。

  21.【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2.【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裁决。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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