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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汇总: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税收相关法律》真题和答案卷二(3)

04-04 16:28:20   浏览次数:665  栏目: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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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题
1.某县国税局对某建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其违法使用发票。2008年3月6日,县国税局向建材公司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建材公司随后进行了陈述和申辩。2008年3月15日,县国税局对建材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并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建材公司认为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后,县国税局不进行复核,拒绝听取陈述和申辩意见,处罚决定违法。于是,建材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建材公司针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后,县国税局(  )。
A.必须充分听取建材公司的意见
B.应当进行复核,并在收到陈述和申辩意见后15日内作出是否处罚的决定
C.对建材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D.应当采纳建材公司的意见
E.不得因建材公司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

2.若县国税局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则根据行政法理论,该行为属于(  )。
A.要式行政行为
B.损益行政行为
C.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D.即时性强制行为
E.负担行政行为

3.若法院查明,县国税局对建材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拒绝听取陈述和中辩意见的事实成立,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县国税局的处罚决定(  )。
A.存在程序瑕疵,但是成立并且有效,法院应当判决维持该处罚决定
B.属于明显不当,法院应当裁定撤销该处罚决定
C.不合理但是合法,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D.不能成立,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
E.成立但是无效,法院应当裁定撤销该处罚决定

4.若县国税局查明,建材公司还有偷税行为且涉嫌构成犯罪,决定向公安机关移送,则县国税局移送此案应当接受(  )依法实施的监督。
A.县以上人民政府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监察机关
E.国家安全机关

5.柴某经工商部门核准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之后,清湖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柴某的纳税方式由过去的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缴税。2008年2月,因柴某不按规定如实申报,清湖县地税局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责令柴某限期申报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柴某要求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此外,清湖县地税局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决定对柴某处以10000元罚款,并通知其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柴某不缴纳罚款,于3月28日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清湖县地税局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  )原则。
A.过罚相当
B.保障相对人权益
C.意思自治
D.案卷排他性
E.处罚法定

6.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柴某对(  )不服,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
A.处以罚款
B.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滞纳金
C.不予核准延期申报
D.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E.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缴税

7.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若柴某(  ),清湖县地税局应不予处罚。
A.属于初次实施税收违法行为
B.主动配合查处此案
C.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E.税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

8.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柴某逾期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清湖县地税局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B.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
C.通知银行划拨已冻结的柴某的存款以抵缴罚款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向人民法院起诉

9.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
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300元。如果方违约,应按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同年9月27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原告的经办人打来电话,声称由于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原告立即派人赴被告当地了解情况,得知雨水问题并未影响棉花的收成,被告不愿交货的真正原因是棉花价格不断上涨,被告已与外市的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价格高于被告与原告约定的价格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希望被告能按期交货,但均遭到被告拒绝。原告为防止被告向他人交付货物,遂于2005年10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实际履行,否则被告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赔偿利润损失,并为其承担向纱厂支付6元违约金的责任。在双方签字后的9月7日,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状态是(  )。
A.合同还未成立,也未生效
B.合同已成立,并已经生效
C.合同已成立,但效力待定
D.合同已成立,但可撤销
E.合同已成立,但还未生效

10.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违约金和定金约定的效力、法律适用及相应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中定金和违约金的约定全部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B.原告只能在违约金和定金中任选一项主张权利
C.合同中定金的约定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定金数额的上限应当为5.5万元
D.合同中定金的约定全部无效
E.合同中的定金属于担保物权,应当适用《物权法》的规定

11.本案中,被告对原告可以提出的抗辩理由有(  )。
A.本合同无效,约定定金及违约金的条款均无效
B.原告向纱厂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其在订约时不可预见的
C.6万元违约金属于另一合同关系中的问题,原告不得要求被告为其向纱厂支付6万元违约金
D.原告与被告约定的定金数额的上限应为4.4万元,超过部分应作为预付款
E.合同未届履行划限,原告无权请求被告实际履行,也不能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

12.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诉讼所涉及的程序及时效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本案可以由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纱厂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B.本案不得采川简易程序审理
C.本案如果在2008年10月10日起诉,则必然超过诉讼时效
D.本案既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也可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E.本案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可以订立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www.lexue88.com

13.原告:某市新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新业公司")被告:某市海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海城公司")
第三人:某市银行

1993年7月5日,海城公司与某市银行签订一份合作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共同建造A大厦,银行负责A大厦后期资金的全部投入,约人民币1亿元左右,海城公司则将其已建成的B大厦抵押给银行。银行利息按现行利率加两个百分点计算,并保证每笔资金使用周期为一年半。银行的合作利润为资金实际投入量的10%。银行负责投入的资金由海城公司到其信贷部门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协议签订后,海城公司分9次与银行订立抵押贷款合同,但都未办理登记手续。海城公司前后共贷款1.005亿作为银行的投资。
同年12月10日,海城公司因资金缺乏,将B大厦卖给新业公司,每平方米售价为6580元。1994年3月1日,新业公司依约支付了定金和第一笔购房款8000余万元,并在同年11月底办理了产权登记。同年12月底,因房地产市场疲软,房价下跌至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新业公司认为,海城公司已将B大厦抵押给银行,但在出售时未告知这一情况,构成欺诈。新业公司遂以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B大厦买卖合同。银行在被追加为第三人以后,也提出海城公司在转让B大厦时未征得其同意,要求将B大厦拍卖,以所得价款充抵海城公司的借款。
海城公司与某市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是(  )。
A.合伙关系
B.投资关系
C.抵押贷款关系
D.合伙与抵押贷款关系
E.共同共有关系

14.海城公司与某市银行约定将B大厦抵押给银行时,并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此应当认定(  )。
A.抵押合同无效
B.抵押合同可撤销
C.抵押合同效力待定
D.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生效
E.抵押合同成立,但抵押权未成立

1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所签订合同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于海城公司欺诈新业公司,因此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B.海城公司将B大厦出售给新业公司未征得银行同意,因此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C.海城公司将B大厦出售给新业公司而未事先告知银行,因此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D.海城公司出售B大厦未事先告知银行,因此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待生效合同
E.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所签订的B大厦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合同

16.下列关于银行、海城公司、新业公司三者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正确的是(  )。
A.银行对B大厦不享有抵押权,不能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对抗新业公司
B.B大厦的所有权已经属于新业公司,新业公司不能请求撤销B大厦的买卖合同
C.银行对B大厦享有抵押权,可以以此对抗新业公司的B大厦所有权
D.海城公司对银行构成侵权
E.海城公司对新业公司构成违约

17.雅新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08年时外债高达20亿元,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08年4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月29日,法院裁定准许该公司重整,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重整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11月8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高票表决通过。12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若雅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雅新公司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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