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
佛教以“正因缘”遍破古代印度盛行的邪因缘,无因缘两种法执。正因缘说一切法由内因外缘而生,邪因缘说一切法从时、方、梵天等而生,无因缘说一切法自然而生。既然一切法从因缘而生,生必有灭,故无常;生灭相异,故非一;非一则不自在,不能为主,故必无我;正报既非是我,则依报亦必非我所。以此由浅入深,最后导归:“万法是真如(宇宙万有的终极实在),由不变故;真如万法,由随缘故。”因与缘的涵义:《摩诃止观》卷五下:“招果为因,缘名缘由。”《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一之三:“亲生为因,疏助为缘。”后来诗文中以“因缘”泛指原因、缘故。唐·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诗》:“问翁臂折来几年,兼问致折何因缘。”也用因缘来表示缘分,泛指人与人或人与事物之间发生的联系。如唐·韩愈《答张籍书》:“因缘幸会,遂得所图。”(无名氏)
【缘起】
是佛学的核心理论之一。经中关于“缘起”的论证很丰富,各宗派也有不同的解释,如业感缘起、赖耶缘起、如来藏缘起、一真法界缘起等。佛家很重视“缘起观智”,所谓“深入缘起,断诸邪见”(《维摩诘经·佛国品》)。概括地说,事物(有为法)处在因果联系的网络中,依特定的条件而产生,因相互的作用而变化,称为“缘起”。唯其如此,任何事物都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称为“缘起性空”。“缘起”说明现象是存在的,而本质是“空”的,也说明了没有造物主可以主宰宇宙、人生。在佛籍中,有一种阐明编述始末的书,称为“缘起”,如《付法藏缘起》。后亦用以代称某些序言,甚至泛指一事物产生的缘由。如清·张岱《陶庵梦忆》卷六:“凡四阅月而成,余为作缘起。”此外,在敦煌变文中,有一类演述佛经故事的通俗文体也称为“缘起”。如《丑女缘起》、《目连缘起》。(李明权)
【利他】
佛教有“二利”之说,上求佛法为“自利”,下化众生为“利他”。如《无量寿经》卷上:“自利利人,人我兼利。”利人,即利他。利他是大乘佛教行菩萨道,普度一切众生的特征。利他是在自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如唐·伽才《净土论》所说:“应知由自利故,则能利他;非是不能自利而能利他也。”佛教认为,不具备由自利而修得的智慧、定力、正见、慈悲等,就无法真正地利他。其他宗教教义也多包含利他的内容。近代西方伦理学家孔德创“利他主义”,认为道德的原则就是使利己的冲动从属于利他。(李明权)
【一刹那】
时间极短暂,谓之“一刹那”。如冰心《寄小读者》一:“我若不是在童心来复的一刹那顷拿起笔来,我决不敢以成人烦杂之心来写这通讯。”也省为“一刹”。如杨朔《月黑间》:“河面红光一闪,响起巨大的爆炸声音。就在这一刹间,小船碎成几块。”“刹那”,梵语ksana,“时极短者,谓刹那也”(唐·玄奘《大唐西域记·印度总述》)。“一刹那”短到什么程度呢?据《仁王护国经》卷上的说法是:“九十刹那为一念,一念中一刹那,经九百生
灭。”佛家用“刹那”这一概念表达世间一切事物生灭变化的连续性和迅速性,谓之“刹那无常”。如《景德传灯录·僧那禅师》:“无一尘许间隔,未尝有一刹那顷断续之相。”(李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