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吃鱼的故事
包拯早年丧母,是嫂嫂将他养大,包拯称她为嫂娘。
包拯考中进士要到外地做知县。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为他做了条红烧鲤鱼。包拯要嫂嫂和侄儿包勉同吃,嫂嫂没答应。他只好吃掉一面鱼肉,剩下的留给包勉吃。吃晚饭时,嫂嫂又将剩下的鱼给包拯吃,他就将鱼的另一面给吃了。
第二天,嫂嫂问包拯昨天吃的两条鱼那条好吃些。“昨天那条鱼很好吃。”包拯说。嫂嫂一听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给你做了两条,你怎么能说只吃了一条了呢?”包拯见嫂嫂发火了,连声又说:“请嫂娘息怒,我记错了!嫂娘息怒,我记错了,昨天是吃了两条鱼。”
嫂娘听了,知道包拯孝顺,不惹自己生气,但却严厉地对包拯说:“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给你吃了一条鱼!我一说两条,你为啥不敢坚持呢?今后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脸色就歪曲事实,不敢秉公执法,势必当的是昏官!”
包拯听了嫂嫂一番话,方知昨天嫂嫂给自己吃鱼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说道:“嫂娘教诲,黑子我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后来,包拯为官果然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
以民为贵 开仓放粮
在包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时,常常不辞辛劳,深入下层体察民情,救民于水火之中。江南地区有一次发生了旱灾,百姓们饥饿得难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下令开仓放粮救济,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当时的惯例,开仓放粮是件大事,必须事先请示皇帝,等批准以后才能打开粮仓救济百姓。但当时情况紧急,如果将文书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来,要等上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边派人急奏朝廷,一边就果断地开始放粮了,终于使很多百姓免于灾难。 还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围受灾,百姓已缺粮断炊,而地方的官吏们为了虚报政绩、讨好上级,以利升迁,便隐瞒灾情,置人民生命于不顾。不仅如此,还反过来逼迫百姓们交粮卖米。包公了解到灾情后,就给皇帝写下了《请救济江淮灾民疏》,要求立即纠正不法官员误国害民的行为,并予严惩。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称为 \' 再生父母 \' 。现在仍然在上海地区上演的戏剧《陈州放粮》就是根据这件事编写而成的,并非凭空设想。
巧判小孩
有两个妇人为了一小孩而闹上了公堂,县官判定两人一人拉小孩的一只手,谁拉赢了那个小孩就是谁的,在经过一番拉扯之后,其中一位含着泪松开了手,但是最终县官却把小孩判给了那位妇人.别人不明其理,问之,县官说到:”谁会忍心让自己的小孩受到伤害啊!她放手是因为她心疼她的孩子!你没看见她是含着泪的吗?后来包拯就把孩子还给了这位母亲!
参考资料:<包拯传>
巧断浮江尸
包公知池州的腊月一天,发现江面上浮尸一具,奇怪的是尸体只是上下浮动,并不随流而下。包公命役差打捞起来,原来尸首被麻绳扣在一扇石磨上,死者右手还抓着一把带头皮的头发。包公命贵池知县审理此案。知县查明那扇石磨是祝圣寺庙产,当即差衙役去寺中捉拿当家师玄灵和尚,但得知玄灵老僧已投井身亡。知县以“凶犯谋财害命,江浮冤尸,畏罪自杀”为由,呈州府销案。
包公私访回来,见县官草草结案,呈折中破绽百出,当即命衙役鸣锣,传谕全城:“包公升堂审磨盘罗!”消息传开,轰动全城,男女老少都涌到州府衙门前面,观看包大人断奇案。包公见全城百姓到的差不多了,传令:“凡今天来看断这桩血案的乡亲,不管男女老少,必须人人头顶青天,手抚心口,脱帽解巾,以敬神灵!”围观的百姓纷纷脱下帽子或解下头巾,包公居高临下,看得明白,只见一个头缠黑头巾,脸青眼肿的家伙缩头想溜,当即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凶犯哪里逃,拿下!”衙役抓住那家伙,扯去头巾,头顶上果真少了一撮头发,连头皮都撕掉了。
原来,杀人凶犯名叫王九,系当地有名的无赖。死者原是江北的一家客商,赚了许多银两,准备回家过年。途中到王九家借宿,王九遂起谋财害命之心,趁商人熟睡之机,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商人拼命挣扎,打肿了王九的脸,打青了王九的眼,抓下了王九的一把头发,仍不免一死。王久扛着尸首往江边去,路过祝圣寺,偷了寺中一扇石磨,把尸首栓在石磨上,抛进大江里。哪知他做贼心虚慌慌张张地没有把麻绳扣紧,江水一冲,麻绳松颈,尸体浮出水面。王九听到包公打捞浮尸的消息,吓得魂不附体,因为他偷石磨时被玄灵法师看见了,自知难逃包公之手,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把玄灵法师推到井里,杀人灭口,来个死无对证。但是王九哪里想到商人手中的头发与和尚光头为料事如神的包公提供了破案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