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主体内容是6-12段,写沅水对爷爷的影响和爷爷对沅水的思念。如果结合第1段,细分析起来,主体内容共有四层意思:爷爷在沅水边长大;沅水影响了爷爷;爷爷对沅水充满感情因而始终思念;爷爷在作品里表达着这种情感与思念。这四层意思在文中都有明显的体现,且有明显的逻辑关系,即:因为在水边长大,所以受沅水影响;因为受沅水影响,所以对沅水充满情感;因为充满情感而将这样的记忆写进自己的作品。
因此,爷爷的“湿湿的想念”就是对沅水的想念,是对沅水深情的想念;简言之,“湿”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沅水”,其二是“泪水”。所谓“湿湿的想念”就是关于“沅水”的想念,就是亲慢“泪水”的想念。
本题考查对文中词语的理解和对文章思路的把握。提问点在第一段,相关点是凭借内容上的关联来确定的。从题干锁定的句子来看,这里的“理想”与“文字与画”直接相关。第十段中既有与“理想”相呼应的信息——“美梦”,也有与“文字与画”相呼应的信息——“自然的美、人性的美、古代文明的美”。而“美梦”的具体含义在第十段中揭示得很清晰:“他热切地希望能为百病缠身的民族唤回一些健康的记忆、美好的梦想。”将这些信息整合,便是对文中“理想”的到位且全面的解释。
(二)说村落(06重庆卷)
阎连科
村落在今天似乎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人们把村落、村庄、乡村等而视之,笼统解释为农民们聚居的地方。但若仔细辩认,村落、村庄、乡村似乎应该有些什么差别,比如说乡村必然是在偏僻的乡下,而村庄就有可能独立出现在繁闹城市。许多大都市里至今还有村庄的存在,但那村庄里的主人却已不是农民了。然而,这些好像都不重要,人们都不会去刨根问底,重要的是农民聚居的地方和那个地方的人。
你走在山脉上,阳光斜斜地照着,山梁上除了嘎嘎不止的乌鸦就是徐徐晃动的树,这时候口也渴了,而回答你的是荒凉无垠的黄褐褐干裂的田地。恰就在这时你听到了井上辘轳的叽咕声,水淋淋的,明亮而又清丽,心中一震,转身看到一凹山腰上有几间、几十间草房,掩映在树木间,仿佛卧在树荫下疲累的牛——这个时候,你心里叫出了村落二字,开始对村落有了一些真正的了解。
再或,你走在南方稻田的埂上,沉浸在一种诗意里,唐人的诗句、宋人的词句如春风一样掠过你的心头。放眼良田万亩,正为“东风染尽三千顷,白鹭飞来无处停”的夸张感到贴切时,一阵乌云先自来了。于是,你惊了手脚,在田埂上跑得东倒西歪。也就这个当儿,从哪儿划出一条小船,先递你一张荷叶顶在头上,赶着雨水到来之前,把你载到了一丛草房的檐下。这个时刻,你心里哐咚一声,忽然更加明了村落的含义。
实际说,村落的真正意义,并不仅仅就是农民居住的地方这一点。村落应该还有一种精神,一种温馨,一种微微的甘甜。村落是和城市相对应的存在,对于农民,它给予他们居住、生活的必需,而对于都市,它给予温暖和诗意。它既是一种物质存在,又是一种精神存在。我们可以从村落中找到农民、房舍、树木、耕牛和鸡羊,同时也应该找到农民自身生存的艰辛和对外人所付出的温馨。古文人怕是最能体味村落的含义的,无论是李、杜、白还是“八大家”,他们对村落的理解,都浓含了“愁滋味”。可轮到我们,却偏颇得很,不仅没有了对农民的“愁味儿”,连诗境也剩下不多了。单单地写出愁苦来,那不是村落,而是村落中的人,单单地写出温馨来,那也不是村落,那是村落表面的诗境。到了今天,村落剩下的就是一个符号,就是聚居农民的某个地方。所看到和理解的是新楼瓦舍,而农民那千古以来一成不变的生存形式和给别人的温馨、对自己的麻木和忍耐,却被人们从村落中删去了。
连我自己,做小说的时候,对于乡村的描绘,也是不断重复着抄袭别人的说法:“站在山梁上望去,村落、沟壑、林地、河流清晰得如在眼前”,或说“模糊得如它们都沉在雾中”。而实际上,村落真正是个什么,沟壑的意义又是什么,河流在今天到底是什么样儿,我这个自认为是地道的农民的所谓作家,是果真地模糊得如它们都沉在雾中了。
我不敢说别人什么,而我自己,或多或少,总是感到一种内疚的。我们对村落意义的删节,并不单单是因为社会发展所致,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农民的背叛。只有在大都市住腻的当儿,我们才会想到村落,而想到的那个村落,除了田园的诗情,对农民的愁情是决然不会有的。这是当今社会中村落的悲哀,而对于村落以外的人,是什么也谈不上的,或幸或悲。
1、文章以“说村落”为标题,就文章构思而言,作者对“村落”是如何“说”开去的?(4分)答案:
(1)由村落的符号化和含义的模糊引出话题。
(2)再以事例形象地说明村落的含义。
(3)由村落的居住说到村落的精神。
(4)联系自己和当下社会,反思村落精神的被遗忘。
或:引题——事例——拓展——反思
四、巩固练习
(一)泥泞 (07广东卷)
迟子建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
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
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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