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了解背景,知人论世
钱红丽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的《才华就是一柄利刃》指出:
“当读到艾米丽的日记时,凭一个女人的感性直觉,我认为艾米丽的自闭一定与爱有关。年轻时,她就清醒地认识到,男孩子追逐自己是冲着美貌的,并非冲着智慧。那是十九世纪的美国,艾米丽一边讨厌着做家务烤面包,一边把诗写在食谱上。她多么希望自己的诗也能像家喻户晓的希金森一样被人承认啊。好不容易到了三十岁,她爱上了沃尔斯。这个人是个编辑,可惜,他一点也不欣赏艾米丽的才华。尽管艾米丽的诗是那么卓绝。所以,她的爱注定得不到回应了。痛苦的艾米丽写下100多封没有寄出去的信。在日记里,她说,我从不打算寄出去,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努力追求一颗不可得的心灵让我十分疲乏,接着我好像听见了细微的警告,说爱情不能与智慧长存。这样的选择对我而言太过困难,几乎将我的心撕裂……再后来,不幸的艾米丽又爱上了洛德。洛德,一个法官,与艾米丽的父亲是同行。他带着自己的夫人去艾米丽家作客。渐渐地,艾米丽就喜欢上了这个比她大18岁的男人。有才华的女子总是喜欢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接着,艾米丽就给他们夫妇俩写信。她说,我给他们写一封信能花去一个晚上的时间。我向两人说话,可是我的心主要是给他的。最重要的是,艾米丽让洛德把自己当成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女人。这说明了艾米丽最终的恐惧是——爱的崇拜会损伤她诗人的人格。在洛德的太太去世之后,洛德死于中风,这对54岁的艾米丽来说,真是个深深的打击。她不会再爱了。两年后,艾米丽去世时,她的妹妹维妮在她的棺木上放一束鲜花,让她带给洛德法官。”
教师明确:对男女在诸多方面,特别是爱情上的不平等的不满和批判,深深渗入狄金森的思想和文字。女权批评认为,每一个觉醒的女性身上都有一种因判逆而来的疯狂,就像勃郎特的《简•爱》中疯女人的伯莎其实正是好女人简•爱的另一面,“阁楼上的疯女人”作为一个意象,最好体现了男权文化对于女性的压制和迫害,疯女人伯莎代表了每个女性身上都有反叛的愿望,伯莎最后将桑棵尔德烧毁,是简•爱反抗罗切斯特男性中心位置的潜在欲望的位置,不过,在父权制强大的压力下,以往的女性和女作家们只能以“倾斜”的方式来讲述自己的这一愿望,“从简•奥斯汀和玛丽•雪莱到艾米莉•狄金森等妇女都创造了某种意义上属于再生羊皮纸式的作品”,这些作品以屈从父权制文学标准的形式,曲折地表达了女性充满反抗的内心。她们虽不免为父权制的诗学所肢解,但因为她们那掩藏不住的独特气质,已使人们尽可能地记住了她。
5.5.归纳小结,课外延伸
布置作业:利用本课中学到的方法,广泛查阅资料,写一篇和本诗或本诗作者有关的小论文,学生完成后将论文传至教师的电子邮箱,
附录
本文提到的一些网址
上网自学
http://www.hischool.net.cn/shj/gzyw3A.htm
网络论坛
http://bbs.ruiwen.com/
google搜索引擎
http://www.google.com
翻译网站
http://www.readworld.com/tran/
查找到的诗歌原著
http://www.americanpoems.com/poets/emilydickinson/251.shtml
《高二新教材——外国诗四首》教案分析
http://www.teachercn.com/news/6147.htm
澳大利亚拉托贝大学Gloria Lappin的评论
http://www.latrobe.edu.au/english/lateral/Latest/lappin.html
《狄金森诗中的喜剧主题》
http://www.cwrl.utexas.edu/~gsiesing/316/collaborative/dickinson/comedic.html
《才华就是一柄利刃》
http://www.people.com.cn/GB/wenyu/66/134/20010725/519900.html
版主先生,
请在发表“《篱笆那边》指谬 ”时,也把以下这篇东西发表给读者看看,以免得以讹传讹。拜托!
江 枫
“《篱笆那边》指谬 ”指谬
据“指谬”说,“该诗中“孩子”一词的翻译是错误的。此外还有几处其他错误。由于翻译文本错误,直接导致了包括《教师教学用书》、《语文读本》在内的许多错误理解和分析。”那么,就来看看是不是真的译错了,以及,究竟是谁错了?
据说:“遍查英汉词典,“boy”都不能直接翻译为“孩子”,而应译为“男孩”。
其实:辞典只能告诉你“boy”在一般情况下是什么意思,却从来也不会对你说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译什么。所谓“遍查英汉词典”,不知究竟查过几部,为什么就没有见到这样一个例句:He lived in Edinburgh as a boy. “他年轻时住在爱丁堡”(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辞典译文),这难道也译错了?当然,如果他后来做过了变性手术,就该强调“他住在爱丁堡时还是个男孩”。
所谓“男孩”,也就是年轻的男人,而“上帝”的形象总是男性形象,一般都承认米开朗基罗画在西斯廷教堂屋顶上的那个大胡子老头就是上帝,当说到上帝如果是个boy时,难道译“孩子”还不够,还要突出他的男子属性,说他是个年轻男人? 事实是,说“孩子”就足够了。如果上帝的形象是圣母马利亚,要强调如果她是男性时,也不该用“boy”而该用“man”,只有当上帝的形象是girl 时,假设她是男性时才该用boy 。
据说:“译文还存在另一处明显错误。第三四句“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中的“愿”,与之对应的英语单词的意思却是“尝试”。换言之,这两句应译为:“如果我去爬/我可以爬过”。二者相差甚远。课文的意思,只要想爬,就可以爬过,难道“我”不想爬吗?可见说不过去。”
其实:try,的释义除了“尝试”以外,还有:“努力”以及表示意愿的“打算”和“想要”,所以if I tried 译“如果我愿”并没有错,错的也是“指谬”。
“难道“我”不想爬吗?”不一定!如果我是个孩子,我也可能会想爬,但是,我已经像人们心目中的上帝,是个灰白胡子一大把的垂垂老者,想爬也爬不动了,还会想爬吗?为什么“说不过去”。
即使勉强还爬得动,也未必一定就愿(想)爬。请读一下狄金森的这样一首诗吧:
有两个可能
有一个必然
还有一个,应该。
无限的折衷
是我愿。
看来所有的问题都发生在“指谬”的作者认为BOY“这个词究竟该如何理解,以英语为母语的研究者更有发言权。”这实在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荒谬论点。请问,面对着“更有发言权”的研究者,还有没有发言权剩下给别人?更有发言权的发言就一定正确,就是毋庸置疑的真理?
那么,我们这些以汉语为母语的研究者就不必甚至不可以使用我们自己的头脑了?不知“指谬”作者的“指谬”是仅仅代更有发言权者传言,还是别有代言?但是,根据我的理解,这一回,可是“更有发言权”的人错了 —— 如果他或他们认为这里的boy 应该理解为“男孩”而不是“孩子”,换言之,强调的是性别而不是年龄。
他转述了两个女权主义者的几句女权主义解读,就作出结论:“这些研究者无一例外地将“BOY”理解为男孩。”而且就此结论道“这样看来,《篱笆那边》的主旨实际上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的含蓄批评。”
如果宣称,这是可能的理解之一,还不算大谬,认为这是惟一可能的理解,就大错特错了。一个语文教员居然不知道应该怎样读诗:好诗,多有多解,即所谓“诗无达诂”,女权主义者的解读,即使能够自圆其说,也只可能是多诂之一,而女权主义者总喜欢把各种各样作品的解读一概拉扯到女权主义的结论上去,不可轻信、不可尽信,更不可迷信!
指控译文中有译者的想当然,本身就是一种想当然。译者不想当然,就不会有这篇译文,就像不想当然,就不会有“指谬”作者的“指谬”。认为“《篱笆那边》的主旨实际上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的含蓄批评,”难道不是想当然?
在所谓“知人论世”标题下声称“有才华的女子总是喜欢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不知这样荒谬的言论和这首诗有什么关系,即使“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林黛玉、林徽因、丁玲也就应该“莫不如此”了?
而所谓“西尔维娅•普拉斯”如何如何,更却不知从何谈起,她的丈夫是英国诗人泰德•休斯,出生于1930年,就会比1932年出生的普拉斯“大很多”?难道她不是由于喜欢他才嫁给他的,难道她喜欢的另有一个或几个“大很多”的男人?
事实上狄金森最初喜欢的原本是一个年轻人,那时她的才华也未必比后来差。说“25岁之后突然在遥远的马萨诸塞隐居终了一生”,也是闭着眼睛瞎说,既不看地图,也不问身世,居然把生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长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一生一世除读书和看病基本上没有离开过马萨诸塞州的默斯特,最后又死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狄金森,说成“在遥远的马萨诸塞”如何如何,岂不更是一种不知所云的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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