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径分岔的花园》
二. 学习目标:
1、简要了解博尔赫斯及魔幻现实主义。
2、体会“小径分岔的花园”的多重含义。
3、了解迷宫式结构。
三. 学习要点:
(一)作者介绍:
地位:阿根廷诗人、小说家博尔赫斯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但智利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巴勃罗•聂鲁达却认为他是“影响欧美文学的第一位拉丁美洲作家”;他离美国十万八千里,一个美国文学的研究者却把美国文学分为博尔赫斯之前和博尔赫斯之后;阿根廷全国文化委员会曾拒绝授予博尔赫斯全国文学奖,到头来阿根廷文学在世界上的声名却几乎全是博尔赫斯一个人赢得的。
生平: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899年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受家庭熏陶,自幼热爱读书写作,10岁时就在《民族报》上发表了英国作家王尔德的童话《快乐王子》的译文。博尔赫斯一生读书写作,堪称得心应手,晚年双目失明,仍以口授的方式继续创作,成就惊人。然而,他的婚姻生活并不如意。他长期独身,由母亲照料生活,直至68岁才与孀居的埃尔萨•阿斯泰特•米连结婚,3年后即离异。母亲辞世后,他终于认定追随他多年的日裔女秘书玛丽亚•儿玉为终身伴侣。他们1986年在日内瓦结婚。同年,一代文学大师博尔赫斯在日内瓦逝世。
创作:1941年,其代表作短篇小说集《小径分岔的花园》出版,却在次年的阿根廷全国文学奖评选中落选,引起阿根廷文学界一片抗议之声。此时的博尔赫斯的文学地位已不可动摇。1945年阿根廷作家协会为了“伸张正义”,授予他的短篇小说集《虚构集》特设的荣誉大奖。诗歌、散文和短篇小说是博尔赫斯三大创作成果,而且各有千秋,相互辉映。有一种很生动的说法是:“他的散文读起来像小说;他的小说是诗;他的诗歌又往往使人觉得像散文。沟通三者的桥梁是他的思想。”他是与帕斯、聂鲁达齐名的拉美三大诗人之一,他的诗歌语言质朴,风格纯净,意境悠远。他的散文大多非常短小,但构思新颖,结构巧妙,安德烈•莫洛亚:“博尔赫斯是一位只写小文章的大作家。小文章而成大气候,在于其智慧的光芒、设想的丰富和文笔的简洁——像数学一样简洁的文笔。”
生活:读书是博尔赫斯生活中一项具有压倒性优势的活动,而且对于他的写作意义重大。他曾说:“我是一个作家,但更是一个好读者。”他的最初和主要的知识来源可能是他父亲的藏书室,到了开始真正作家生涯时,他已经是一个学贯东西、富有真知灼见的青年学者了。人们想像中那个在宁静幽暗、满是灰尘的的图书馆里坐拥书城,读破万卷、下笔有神的形象,可能是个误解。至少在被任命为国立图书馆馆长的时候,他已经近乎完全失明,所以他不无苦涩地写了一首诗向上帝致敬:“他以如此妙的讽刺/同时给了我书籍和失明……”
(二)课文探究:
1、《小径分岔的花园》究竟想说什么?
我是一名间谍,,渴望在间谍工作中体验终极之谜。我的机运终于来了,我受到死神(理查•马登上尉)的追击,种种迹象都向我表明:这一次,我必死无疑。我不怕死,我的渴望是要把我掌握的秘密(生命的秘密)向我的上司(命运)宣告。我出于自由意志踏上了通往迷宫的旅途,希望在剩下的一点时间里进入迷宫的中心,破译谜中之谜。我的曾外公是中国云南的总督,也是一名真正的艺术家,他辞官后写书,并说要造一座迷宫。他写的小说没人能读懂,而他本人似乎也不在人世了。我行走在自己的迷宫里,想要破译曾外公的谜。曾外公的迷宫消失了,我却要它在想象中重现。在迷宫的中心,我找到了迷宫的主人阿伯特。我坐下来听他讲述曾外公的历史。曾外公预感到自己会死,他焦虑的关注自己的死亡问题,造迷宫的想法就是在那时形成的,他妄图穷尽每一种可能的死亡体验,终于发现,体验本身便是无限时间的无限分岔,时间是不可能穷尽的,因此迷宫也必须是无限的。这种绝望使他写下了那部充满矛盾、混乱的小说。阿伯特得到启发,小说本身就是迷宫。这位前辈艺术家写道:“我将曲径分叉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这句话强调的是时间的无限,而强调时间的无限就是强调幻想高于一切,幻想本身有能力构成迷宫。我终于明白,迷宫的本质也许就在于那连环套似的幻想,谁具有这样的能力,谁就可以进来,这是人面对死神所进行的幻想营造,也是用谜来解谜的永久游戏。
“我觉得房屋周围潮湿的花园充斥着无数看不见的人。那些人是我和阿伯特,隐蔽在时间的其他维度之中,忙忙碌碌,形形色色。”幻想一停止,马登上尉就出现了,强壮而不可战胜。他朝我们走来——人类的未来,我向阿波特举起枪。这就是惊心动魄的死亡体验。我们终于了解,迷宫就是人类在绝望中产生的以死亡来做的游戏、以丰富那临终前漫漫的黑夜的时光。死神越迫近,游戏就越精彩。人以他的大无畏精神,也用他的身体,壮烈地展现了生命的奥秘。
2、小说结尾为何说“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小说主人公最好的人生选择是什么?
3、你如何认识博尔赫斯笔下的中国?它与真实的中国有什么不同?
博尔赫斯曾给《聊斋志异》写过一篇序,文字大概是这样的:“这是梦幻的王国,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梦魇的画廊和迷宫。死者复活;拜访我们的陌生人顷刻间变成了一只老虎;颇为可爱的姑娘竟是一张青面魔鬼的画皮;一架梯子在天空消失,另一架在井中沉没,因为那里是刽子手、可恶的法官以及师爷们的起居室。”
吴晓东教授对此点评道:“博尔赫斯显然是从幻想文学的角度看《聊斋志异》的,他认为,一个国家的特征在其想象中表现得最为充分。”在博尔赫斯的观念里,《聊斋志异》使人依稀看到一个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同时也看到一种与荒诞的虚构异乎寻常的接近。博尔赫斯习惯把中国放在神秘主义的色调中加以描述,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径分岔的花园》会关涉中国。作为一位具有玄学气质的小说家,他让自己的作品在充满百科全书式的书卷气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带着老庄一般的哲理意味。
4、迷宫结构方式与《一千零一夜》的叙述方式相比,有何共同之处?
(三)全文总结
对于存在着的事物,时间从未停止生产死亡。博氏的这番言论只是他对宗教研究所做出的总结,当他在神学世界里遨游时,他看到时间就那样立体着。其实时间是唯一的领袖,无论怎样辉煌的历史怎样灿烂的岁月,都不堪时间的轻微一击。我们总希望跟随时间的脚步有所改变,哪怕死水微澜也好。所以会有那百年的孤独证明了世纪的叹息——“许多年以后……”开篇首句便是时间的声音。幻象一旁,时间是唯一的嘲笑者。所谓的花园亦不过是心灵的迷宫,蠢蠢欲动的叛逃者,又如何能逃得出时间的牢笼?随心所欲的花园缔造者,是我们不安的内心世界,面对现实的刻薄,俯首的一方必然会是外强中干的愤怒而已,时间依然是胜利者,尽管时间也不可能永恒!
【模拟试题】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问题。
“认识自我”
一个雨夜,赛艾姆坐在书房的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旧书。他叼着支土耳其大雪茄,厚厚的嘴唇不时喷涌出一阵烟雾。柏拉图记录的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认识自我”的一段对话引起了赛艾姆的注意……赛艾姆掩卷深思,心中油然漾起一种对东西方哲人圣贤敬佩的感情。
“认识你自己。”他嘟囔着苏格拉底这句名言,猛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展开双臂大声叹道,“对!我必须要认识自我,洞察自己那秘密的心灵,这样我就抛脱了一切疑惧和不安,从我物质的人中找出我精神的人,从我血与肉的具体存在中找出我的抽象实质,这就是生命赋予我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使命!”赛艾姆像害了场热病,眼中闪烁着酷爱“认识自我”的狂热光芒。
他踱到邻屋,像座塑像一样伫立在穿衣镜前,凝视着镜子里鬼一般可怕的自我,并默默地估量着自己的头形、面庞、躯干和四肢。
赛艾姆的这种塑像神态持续了半小时,空灵缥缈的“认识自我”,仿佛给他灌注了一套足以揭示自我灵魂秘密的奇异、升华了的思想,并使他心里充满了理性之光。他平静地启动双唇,自言自语地说:“嗯!从身材上看,我是矮小的,但拿破仑、维克多•雨果两位不也是这般吗?我的前额不宽,天庭欠圆,可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我承认我是秃顶,这并不寒碜,因为有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与我为伴;我的鹰鼻弯长,如同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的一样;我的双眼凹陷,使徒保罗和哲人尼采亦是这般;我那肥厚的嘴唇足以同路易十四媲美,而我那粗胖的脖子堪与汉尼拔和马克•安东尼齐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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