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幽默”,世间的论者各有所见。据说,幽默的特性在于微妙的常识、智慧、哲学的轻逸性和思想的简朴性,它逃避复杂和严肃。譬如英国萧伯纳认为:“幽默定义是不能下的,这是使人发笑的一种主要的元素。”美国马克·吐温认为:“有的人对幽默具有一些乱七八糟的领会,只看到一千种低级、琐碎的事物的可笑一面。而世界上还有一万种高级的滑稽可笑的东西。”卓别林则说:“所谓幽默,就是我们在看来是正常的行为中觉察出的细微差别。通过幽默,我们在貌似正常的现象中看出了不正常的现象,在貌似重要的事物中看出了不重要的事物。”中国的作家老舍认为:“幽默首要的是一种心态,是由事物中看出可笑之点,而技巧地写出来。笑里带着同情,而幽默乃通于深奥。”学者钱钟书另有高见,其云:“幽默当然是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对于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对于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而林语堂是这样认为的:“愈是空泛的,笼统的社会讽刺及人生讽刺,其情调自然愈深远,而愈近于幽默本色。”
应该说林语堂所提倡的幽默文章吸取了东西方关于幽默的精华,同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论幽默》一文的结尾他这样写道:因此我们知道,是有相当的人生观,参透道理,说话近情的人,才会写出幽默作品。无论哪一国的文化、生活、文学、思想,是用得着近情的幽默的滋润的。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其结果必有天下相率而为伪的生活与文章,也必多表面上激昂慷慨,内心上老朽霉腐,五分热诚,半世麻木,喜怒无常,多愁善感,神经过敏,歇斯底里,夸大狂,忧郁狂等心理变态。《论语》若能叫武人政客少打欺伪的通电宣言,为功就不小了。”话说的不错,但最后一句“《论语》若能叫武人政客少打欺伪的通电宣言”则过于天真与书生气了。这与鲁迅相比,确实有很大的距离。
3、谢友祥谈林语堂散文的特点。
林语堂作文信手信腕,笔随意转,不见刻意经营,只见漫不经心。所以文章写得很散,常常是拉拉扯扯,纵笔真书。有的有主旨,很多是无主旨,只有一个谈话范围。时见旁枝逸出,或就一点漫漶开去,晕成一片,自成风景。灵感来时,下笔如飞,不假思索,更无暇斟字酌句,说得特别痛快淋漓之处,不成熟的观点有之,不准确的表达有之,算是白璧微瑕。常见思绪奔腾而来,给人汪洋态肆而天花缤纷的感觉,而在那肆流中到处是奇思妙想在闪闪烁烁。读他的一些文章,就像海中拾贝,不在乎把握全篇,将那些散落各处的好东西收拾起来就够了。这里要点在散而不破,杂而不芜,漫而不长。林语堂做到了。功力不足就难,郁达夫因而说中学生若取范本,还是叶绍钧那种“脚踏实地造次不苟”的散文为宜。(《中国新文学大系·现代散文导论(下)》)
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大系‘现代散文导论(上)》中说,现代散文可分为两类,一为感性的,一为赋得的。林语堂的散文属于前者。《罗素离婚》(《人间世》第十一期)从一则罗素离婚的新闻起笔,首先感慨道:“初想这位现代圣人,倒也有切身的痛苦。前听志摩讲,住在他家里时,看见他也曾发怒打小孩屁股。这在《教育与好生活》之作者及具有新教育理想倾家办私塾之伟人,倒很耐人寻味。”接着从罗素夫妇允许对方有短期外遇的古怪观念,联想到人们为补救婚姻不足所作的力不从心的努力,指出婚姻是个难题,引来耶稣、释迦、穆罕默德、苏格拉底和孔子。其中就孔子的话题大加发挥,写孔子对吃穿如何讲究,说服侍他太难,孔妻因此而改嫁的可能很大。转了一圈,这才回来,谈新式婚姻的弊端和离婚造成的男女实际上的不平等,认为中国旧时男子娶妾而保留妻在家庭中的主妇地位,反而在某种意义上维护了妇女的权利。但这问题也很多。总之,对女性而言,离婚不离婚都吃亏。这就是文章最后的结论,其实并无结论。 《杂谈奥国》(《无所不谈》)后半部分因为“萨尔斯堡女人的腿真美”一句就跑了野马,丢开奥国,讨论美丑问题,讥诮以丑为美的毕加索,引出吴稚晖戏谑印象派的打油诗,自己又和了一首。有范围无主旨的好文章仍可举《无所不谈》中的《闲话说东坡》、《己纽约钓鱼》、《己游台南》和《论西洋理学》等,最体现开放的丰富和舒展的美丽,也更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与上相关,林语堂的散文并不讲究整体构思,也不理睬章法或写作规则的权威。他认为:“八股有法,文章无法,文章有法,便成八股。”正为此,林语堂欣赏金圣叹的《水浒传·序》,该序开篇兜头一句:“人生三十未娶,不应更娶;四十未仕,不应更仕;五十不应为家,六十不应出游。”突兀而来,完全是感兴之言。而全文慨叹时光易逝,人生苦短,大谈朋友聚谈之乐,与《水浒传》并不搭界,借题发挥而已。有人肯定要指摘金圣叹文不对题了。可文不对题又有什么要紧呢?重要的是作者淋漓尽致地发抒了自己心头涌动着急欲出口一吐为快的人生感悟。也正因为憎恨“规矩”,林语堂觉得奇怪,像金圣叹这样的通达之人和不羁之才有时也会犯糊涂,不知不觉地困倒于章法句法之下不能自拔。他写道,金圣叹批书专门替作者算一抑之抑,一结二结,并满口“妙哉,妙哉”,真是矮子摸大象,摸不着头脑。林语堂同时指出,文章的起承转合等等,循文思自然的波浪涌现而成,其千变万化,犹如危崖幽谷,深潭浅涧,毫无匠心的经营,而因缘际会,自成其曲折崭然之美,不是明堂大庙营造法尺所可以绳范的东西。
故林语堂的散文一篇有一篇的格式,一篇有一篇的写法,千姿百态。结构大多很随便,也找不出起伏、勾色、呼应等的痕迹,只流动着自然的韵律,散发出粗朴的气息。这是属于林语堂自己的气息。它以真情和独见,构成了林语堂的“个人笔调”。
另外,林语堂的文章或庄谐并出,或假痴假呆,嬉笑调侃,幽默百端,这也是非“正格”的证据和闲谈式的标志。
林语堂的闲谈散文虽无章法的讲究,在艺术表现上却常常有动人之笔。那也出于自然天成,如蚁蛀木偶尔成文罢了。又如超凡入圣的庖丁解牛,处处无所用心,又处处神出鬼没。我读林语堂的《又来宪法》 (《披荆集》),越咀嚼越觉得标题中那“又”字用得很扎实,只此一字,就将国民党的惯于搞专制独裁又惯于玩政治花招的本来面目,以及作者的不满和轻蔑,统统传达出来了。以往已经炮制过宪法,现在再来,所以叫“又”。不断地起草和通过宪法或其他也叫“法”的玩意儿,又总是使这些纸上的玩意儿仅仅成为玩意儿,*子当了,牌坊也立了,于是,所谓“中华民国’,终于还是“中华官国”。林语堂发表于《人间世》第十三期的《怎样洗炼白话入文》谈到《红楼梦》的用字,一处举“你又在跟前弄鬼”为例,点到“又字亦系传神字”。
一字千钧的例子在林语堂的散文中比比皆是。发表于《论语》第三期的《断烂朝报》开头:“冬,十月,考试院长戴传贤峡开仁王护国法会于都,斋主一百七十三,中央委员十人与焉。”这段颇具“春秋”意味的话中,那“峡”字最见精神。“峡”者,使狗也。于是将戴的险恶和跟着起哄者的愚顽一股脑儿都扫进去了。清魏源《圣武记》也用了这个字:“马阮挟国安执监国以献,监国脱走航海。”梁实秋《国庆日感言》:“辛亥革命时,我十岁。……翌年正月十二日,袁世凯挟曹锟兵变,平津惨遭劫掠,此为余身受之第一次打击。”
林语堂的散文长于用描写性语言置换抽象议论,如《(新的文评)序言 (《大荒集》)中的这一段:“可怜一百五十年前已死的浪漫主义的始祖卢梭,既遭白壁德教授由棺材里拉出来在哈佛讲堂上鞭尸示众,指为现代文学思想颓废的罪魁,并且不久又要来到远东,受第三次的刑戮了。”所谓“第三次刑戮”,指梁实秋将吴宓等人翻译的白壁德论文编成《白壁德与人文主义》在中国出版之事。林语堂还常常在议论中插入比较完整的形态、动作描写,甚至插入整段人物对话或故事情节。他说到西方人饮食习惯的可笑时写道: “他一手勇敢地捏了*,另一手残忍地拿了一把刀,自己关照自己说,他这是在吃肉了。”又如:“小报出面说心坎里的话,搔着痒处的话,由是而乱臣贼子惧,附耳相告曰:小报在骂我乎?小报在骂我乎?”《关唯正义》(《无所不谈》)的结尾最妙,那是一个完整有趣的生活细节。
林语堂作文好比喻,且总是那样新奇而入骨。他说有一类文人一肚子骚气,所做的文章读来如窑姐苦笑。又说文学如土木两作,必有本行术语,到了相当时期,这些术语仿佛有自身的存在,匠人不复能经营土木修桥造路,只对这些术语作剧烈的争辩;又由术语分出派别,甚有据某种术语以巧立门户者。我们的许多“文艺理论家”,真就是那种只懂得术语也只会玩“术语”空手道并玩得津津有味的匠人!
,《论趣》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