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综合资料大全,http://www.lexue88.com
《李娃传》是唐代牛李党争的产物吗?,
这里,能入《士族志》的85郡共398姓,这398姓可以互相通婚。另外,不人志的2100个杂姓,不许与398姓通婚。如果通婚入志的一方从志中除名(个人除名,不是全姓除名),从此也成为杂姓。还不止此,在398姓中,还有几个更高贵的,就是从北朝沿袭而来的几个高门:博陵崔,清河崔,范阳卢,赵郡李、陇西李、荥阳郑,太原王。当时被称为五姓七家。这五姓到了唐初,失去了世代高官显宦的特权,但社会地位还是很高的。和他们通婚,得送上很高的聘礼,太宗因为大臣房玄龄、魏征、李勣都争着与他们联姻,非常生气地说:“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间,则多邀钱财。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于是在《氏族志》中将崔干由第一等贬为第三等。到了高宗时,这五姓的社会地位仍然很高。他不得不下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鼓,晋赵郡李楷,凡七姓十家(子孙),不得自为婚。”于是这十个家族的后代,自称“禁婚家”,“益自贵,凡男女皆潜相聘娶,天子不能禁”(《新唐书·高俭传》)。这种情况,到了晚唐时依然没有改变,《新唐书·白敏中传》:“初,帝(宣宗)爱万寿公主,欲下嫁士人。时郑颢(荥阳郑)擢进士第,有阀阅,敏中以充选。颢与卢氏(范阳卢)婚,将授室而罢,衔之(恨白敏中)。”,《李娃传》中的荥阳公与生,分明是荥阳郑氏家族中人,门第高贵,非高门不能与之论婚姻。
再看李娃,她是平康里中的妓女。据孙棨《北里志》(专谈长安平康坊妓女的书):“平康里,入北门,东回三曲,即诸妓所居之聚也。妓中有铮铮者,多在南曲、中曲。”《李娃传》:“生···尝游东市还,自平康东门入,将访友于西南,至鸣坷曲。”那便是李娃的住处,应该属于南曲。据李娃自言,她“为姥子,迨今有二十岁”,看来她是从小卖给假母的。《北里志》云:“妓之母,多假母也,亦妓之衰退者为之。诸女自幼丐育···皆冒假母姓呼。”李娃并不姓李,但她住在南曲,应是妓中铮铮者。虽然最后还能用自己的私房钱千金赎出身来,却根本不能嫁与已经为官的荥阳生为妻。她明白自己的身份,才说“愿以残年归养老姥。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生苦苦哀求,她也只让步到送生到剑门,然后自回长安,生也不得不许诺了。李娃这时已经赎了身,所爱的人正途出身为官,她又为何不嫁与他,随他一同去成都了呢?原来依唐朝制度,有两种障碍阻止她达到这个目的。一、如前所云,荥阳生真个姓郑的话,他娶妻必求门当户对,绝不可以娶一个随假母姓的女子。这是《氏族志》所规定的。二、更重要的是,当时良贱通婚是违法的。按,唐代娼妓的身份,等同于奴婢,因为两者都是可以买卖的。《唐律疏议》中有几条说明:“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奴婢私财.诸条(各种权利义务)多不同良人。”“诸与奴婢娶良人女为妻者,徒(刑少一年半,离之,···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婚配?”又《唐六典》:“凡官户奴婢,男女成人,先以本色匹偶。”李娃很明白不能成为荥阳生的正妻,故点出生必须“结媛鼎族”,自己还得回去重操旧业,荥阳生也明白自己终不能娶她为正妻,不得不答应到剑门以后,放李娃回长安。
这就该说到那个大团圆的结局了。荥阳生的父亲升迁为成都尹兼剑南采访使,也来到了剑门。他与生“父子如初”后,问知李娃事,决定到成都后,“命媒氏通二姓之好,备六礼以迎之”,堂堂正正地娶了李娃。这种做法,现代人看来似乎理所当然,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可以决定一切了。但在唐朝却是办不到的。良贱通婚违反《唐律》,不但受到法律处分,已经结婚的也还得离婚。即使这位荥阳公敢于冒大不韪这样做,他族中人也决不允许,硬做只能父子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因此,可以认为,这个结尾是《李娃传》的作者虚构的,《一枝花话》如果说的是唐朝人的故事,也不可能写作这样的结局,只能如《霍小玉传》那样以悲剧告终。既然如此,作者为什么还虚构这个结局呢,应该说并非为了满足读者喜欢大团圆的心理,他另外有用意。
然后回到第一个问题:这个和李娃相好的男子是否即是荥阳公子,直白地说,他是否荥阳郑氏家族中的人?
《李娃传》一开头就写道:“有常州刺史荥阳公者,略其名,不书。”这个写法很特殊,一是写了此人的姓,称人为荥阳某人即代表他姓郑(在唐朝读书人中这是不说自明的事),却不写其人的名字,不是不知道,而是有意略而不书。但是又在全篇的最后说其子和自己的伯祖三任官职都相代,似乎查一下官员的档案就能知道此公之子的名字。那么为何不径直写出其人名字来呢?原来 ,正如全篇大团圆的结尾一样,故事的男主人公恐怕已经不是《一枝花话》中那个男主人公了。作者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宣扬此人姓郑,但名字叫什么,却藏头露尾。作者这样写,只想要达到一个目的,即娶娼女李娃为妻的人姓郑,父子都先后为高官。至于父子二人的名字,读者去查找或者去猜吧。
三、郑氏族谱,唐代部分被收入《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据《表》所载,德宗后官职高的有郑珣瑜与郑覃、郑朗父子,父郑珣瑜相德宗,子郑覃相文宗,又有子郑朗相宣宗。郑余庆相德宗,子澣,兴元节度使,孙从谠相禧宗。又有郑涓,太原节度使,子昌图相僖宗。又有郑延昌是郑从谠的堂兄弟,相昭宗。有郑絪相德宗,子袛德兵部尚书,孙颢,附马都尉。其弟兄任高官者不少,计户部尚书二,礼部尚书一。有郑亚,循州刺史,子畋相僖宗〔年十九赴举,凡十九年登第,又十九年入相,时号“三九相公”。〕,孙凝绩,户部侍郎。以上几组,父子或三代为高官。看一看其中有没有可能有被影射为《李娃传》主人公的人。比较之下,郑珣瑜父子,郑余庆父子,郑絪、郑袛德、郑颢三代以及郑亚父子这四组官职。名望与《李娃传》所说的荣阳公父子的事迹略相类似。而其中与白氏有恩怨瓜葛者为后两组,但白氏写《李娃传》不敢影射絪一支,因为郑絪之孙郑颢尚公主,不好惹,他又恨白敏中。故南宋刘后村以为实际上影射郑亚、郑畋父子。《刘后村大全集·诗话前集》云:“郑畋名相,父亚亦名卿。或为《李娃传》诬亚为元和,畋为元和之子。小说因谓畋与卢携并相不咸,携垢畋身出娼妓。”
一般作者多认为《李娃传》歌颂荥阳生敢于娶猖妓李娃为冲破门户之见。惟有刘后村根据唐代实际情况,指出实乃讥讽政敌出身微贱之作,可谓独具只眼。只是以为作者为卢携,考证未免粗疏。陈寅惜先生在其《读书札记·李娃传》条加以订正:“按:畋与携皆李翱甥(今称外孙)。畋母,携姨母也,安得如娃传及小说所云?唐人挟私忿、腾虚谤,良可发千载一笑。亚为李德裕客,白敏中素怨德裕及亚父子。娃传必白氏子弟为之,托名行简⋯⋯如《周秦行纪》世以为德裕门客韦瓘所作,二党真可畏哉!”
陈寅恪先生同意刘后村的两点看法,即:一、《李娃传》中的荥阳公父子是影射郑亚、郑畋父子。一般的人未必猜得出来,但朝廷中的局中人,一下子便能意识到指的何人。二、写《李娃传》的目的,不是歌颂什么“节行瑰奇,有足称者”的李娃那“妇人操烈之品格”,而是诬蔑郑亚娶了妓女,郑畋是妓女所生,是为破坏政敌名誉,修改《一枝花话》而写此篇的。后村之误,在于推测作者是卢携,陈寅格在以可信的资料证明后村之误后,一语破的,指明了作者是白氏子弟,写作的背景是服务于牛李党争的。
下面,循此方向,让我们探索一下陈先生的结论是否可信。
《新唐书 ·郑畋传》:“郑畋,字台文,系出荥阳。父亚···举进士、贤良方正、书判拔萃,三中其科。李德裕···高其才,及署浙西,辟署幕府,擢监察御史···拜给事中。德裕罢宰相,出为桂管观察使,坐吴湘狱不能直冤,贬循州刺史,死于官。畋举进士,时年甚少,有司上第籍,武宗疑,索所试自省,乃可奏。为宣武推官,以书判拔萃擢渭南尉,父丧免。宣宗时,白敏中、令狐綯当国,皆怨德裕,其宾客并废斥,故畋不调几十年,外更帅镇幕府。綯去位,始为虞部员外郎。”又据《旧唐书·郑畋传》,畋于武宗会昌二年(842)中进士,年方十八。宣宗大中元年(847),书判登科,授渭南尉,正是青云得路之时,却被白敏中和令狐綯借宰相势力压住了他升迁之路,直到懿宗即位,令狐綯罢相,郑畋才调回朝廷。又据《旧唐书·白敏中传》:“武宗皇帝素闻(白)居易之名,及即位,欲征用之。宰相李德裕言居易衰病不任朝谒,因言从弟敏中辞艺类居易,即日知制浩,召入翰林充学士···及李德裕再贬岭南,敏中居四辅之首,雷同毁誉,无一言伸理,物论罪之。五年,罢相。”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李娃传》是唐代牛李党争的产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