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第五单元教案
【单元学习目标】
1. 了解苏洵、欧阳修、韩语、苏轼等文人的基本情况;
2. 背诵《六国论》、《伶官传序》、《祭十二郎文》等名篇;
3. 积累文言字词知识;
4. 训练文言文部分练习题。
其一:苏洵和《六国论》
一、相关背景介绍
1. 作者介绍:
苏洵(1009年-1066年),字明允,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眉山人)。北宋文学家,与其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苏洵长于散文,尤擅政论,议论明畅,笔势雄健,有《嘉祐集》传世。
2. 写作背景:
宋朝是我国历史上比较软弱的一个王朝。宋太宗以后,国势就渐渐衰弱。宋朝初年,北边已经有敌国契丹,宋仁宗时,西边又出现了敌国西夏。宋朝受着这两个国家的威胁和侵犯,却不敢对他们进行坚决的抵抗,只想用屈服妥协的办法,向他们纳银输绢换取和平。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一○○四年),与契丹(后来称辽)缔结澶渊之盟,宋朝答应每年给契丹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仁宗庆历二年(公元一○四二年),契丹派使者到宋朝要求割给他们晋阳(现在山西省太原市)和瓦桥(在河北省雄县易水上)以南十县的土地,结果定盟由宋朝每年给契丹增加白银十万两,绢十万匹。庆历三年,西夏向宋朝上书请和,宋朝每年赠给西夏白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茶三万斤。宋朝这样一再向敌人屈服妥协,结果增加了敌人的财富,削弱了自己的力量,带来无穷的后患,而实际上并不能换得和平。苏洵尽管不理解秦国当时已经具备了统一全中国的条件,不过他写这篇文章借古讽今,向北宋统治者敲起警钟,指出对敌人不用武力抵抗而只是一味屈膝求和,结果必然招致灭亡,这些意见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正确的。我们应该说,这篇文章不同于一般空泛的史论,它是明显地具有现实意义的。
二、课文解析
1. 字词解析:
第一段: 六国破灭,非兵(兵器 )不利,战不善(得法 ),弊(弊端)在赂(贿赂)秦。赂秦而( )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有的人)曰:“六国互(前后,陆续)丧,率(都是)赂秦耶?”曰:“不赂者以(因为)赂者丧,盖(大概 )失强援,不能独完(保全)。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用)攻取之外,小( )则( )获邑,大( )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 )得者,其实( )百倍( );诸侯之所亡(丢失),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那么)秦之( )所大欲( ),诸侯之所大患( ),固(本来)不在战矣。思厥(他们的)先( )祖父( ),暴(暴露 )霜露,斩荆棘,以(进而 )有尺寸之地。子孙视(对待)之不甚惜,举以( )予(赠送)人,如弃草芥(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这样)后得一夕安寝,起(起床)视(眺望)四境,而(但是)秦兵又至矣。然则(然而)诸侯之(的)地有限,暴(残暴)秦之欲无厌(满足),奉(赠送)之弥(越)繁(频繁),侵(侵犯)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分别,有定论)矣。至于( )颠覆( ),理固(本来 )宜(应该)然。古人云:“以(用)地事(侍奉)秦,犹抱薪(柴火)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适当)之。
齐人未尝(未曾)赂秦,终(最终)继(跟着)五国迁(破败)灭,何哉(为什么呢)?与(亲近)赢而( )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避免)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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